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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中国养老金网 发布时间:2009/12/29
一、申报的对象资格:在市区(含吴兴区)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等。
二、办理程序
1、表格:申请单位经办人可从社保中心业务大厅窗口领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湖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变动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其它资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员。
2、受理:资料齐全且申请表格填写规范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对资料不全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办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湖政发[2003]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湖政发[2004]16号)、《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湖政发[1998]121号)《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
四、承诺办理期限:资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经办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 :
社保一科 湖州市红旗路111号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 电话:2021517 、2051182 、2021525
六、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新参保:
(一)、用人单位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由各地税分管局提供的社保编码;
4、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二)、职工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医保人员再交三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请在信封上书写单位全称、人员姓名、自然序号,将一张照片贴在人员变动情况表,另两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装如信封内;
3、首次参保的职工在如实填写好《湖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变动情况表》的同时:(1)属学校分配的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等需提供人事、民政部门分配介绍信及复印件(2)属新招合同制职工的,需提供招工表及复印件。
4、再参保职工在填写好《湖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变动情况表》的同时,须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招工表及复印件。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在《人员变动情况表》上填写好职工所参加的险种
7、社保中心规定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二、变动
(一)、单位根据变动类型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
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
5、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部门文件;
6、社保中心规定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二)、职工变动时须提供:
1、填写的《湖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人员变动情况表》;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企业对职工作出的处理决定书;
4、出国定居、在职死亡、外省籍农合工等一次性退款对象按社保中心规定办理。
三、转移
(一)、参保人员转出须提供:
1、身份证件;
2、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
3、跨统筹范围转出的,需提供转入的社保机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和户名;
4、转出人员养老保险手册;
5、填写《浙江省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表》;
6、社保中心要求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二)、参保人员转入须提供:
1、转入人员养老保险手册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2、转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转入证明和清单;
3、招工手续及复印件;
4、社保中心要求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南浔、菱湖、双林办事处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电话:13666537788 邮箱:13666537788#qq.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衣裳街馆驿河头103号桥头堡 邮编: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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